(CNEWS讯)柬埔寨于10月8日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草案,规定双重国籍者不得担任国家领导人。
柬埔寨政府发言人帕西潘表示,由柬埔寨总理洪森主持的内阁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并修改了《宪法》的多项措辞。
具体修改的条款有第19条(新)、第82条、第106条(新)、第119条(新)和第 137条(新)以及第3条和第4条的补充条款。
据了解,洪森于10月6日命令司法部长研究和修改《宪法》,或政府组织法或参议院和国会组织法。规定国家最高领导人,包括参议院主席、国会主席、国家总理和宪法理事会主席,只有有单一的柬埔寨国籍。
司法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样的决定是法律和政治保证,担任《宪法》规定的四大国家机构领导人职位的高级政要必须忠于职守,以国家利益为先,反对外来干涉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