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讯)2021年3月,柬埔寨出台了第32号法令,该法令实施了一项新的养老金计划。在第32号法令之前,僅执行与职业风险和医疗保健相关的计划。
根据当前的社会保障计划,拥有一名或多名雇员的雇主必须在运营后30天内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NSSF)登记自己及其雇员。
NSSF首先在2008年实施了职业风险保险计划,随后在2016年实施了医疗保险。2019年,政府推出了社会保障计划,但其实施已被搁置。
第32号法令介绍了该法令规定的四种养老金计划的机制和程序、缴费率和福利申请。这些是:养老金、伤残抚恤金、遗属抚恤金和丧葬津贴。
养老金:要符合资格,NSSF成员必须在养老金计划下注册,必须年满60岁,并且已向养老基金供款至少12个月。
伤残抚恤金:要符合资格,NSSF成员必须在养老金计划下注册,并且在成为残疾之前已向养老基金供款至少60个月。
遗属抚恤金:要在向养老基金供款至少60个月的NSSF成员去世时,将向其家庭成员提供福利。
丧葬津贴:该津贴仅在有资格领取老年或残疾抚恤金的人死亡时发放。
第32号法令规定,未在NSSF注册的公司必须在该法令生效之日起30天内注册,其员工也必须在开始就业后三天内注册。
养老金计划由两部分组成:
根据强制性计划,缴费率将由雇主承担50%,其余50% 由雇员承担。
缴费率将在三个阶段完成,如下所示:
第一阶段——应缴工资的 4%(扣税前的工资),雇主将缴纳2%,每位员工缴纳2% 这将在计划的前五年实施。
第二阶段——应缴工资的8%,雇主将缴纳4%,每位雇员缴纳4%这将在第一阶段完成后实施,为期五年
第三阶段——随后每十年增长2.75%。
雇主有义务在下个月的15号之前将他们的养老金缴款汇给NSSF,并且必须在下个月的20号提交包括雇员人数在内的缴款报告。
自愿计划: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保基金成员也可以申请自愿参加养老金计划:
申请人未满60周岁,失业,但仍能领取养老金;
申请人未满60岁,并希望每月缴纳供款以获得比他们根据强制性养老金计划领取的金额高得多的养老金;或者收入高于工资上限。
自愿计划下的缴费率必须等于或高于强制性养老金计划下的缴费率。